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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家裡的舊房子有人來談都更,因為從我小時候就有建商來談了,十多年來都沒有成功,所以大家都不太參與,這次因為想知道為什麼不會成功,所以就比較積極的參與了相關的活動,因為覺得自己的知識量可能不足,所以就開始惡補。這本書的作者是專攻營建法,所以就把一些案例在書中做說明。
這本書分為三大部份,第一個是都更的基本觀念,大部份在網路上找到的也是這部份的知識,算是蠻基本的。比如都更有幾道程序,容積率與建蔽率,產權面積跟建築面積的關係等。其中容積率跟建蔽率還蠻多人不知道的,以前的舊房子都是蓋滿整個基地,但是新的法規因為建蔽率的關係,可能只能蓋滿55%的面積,這時新的房子就會變的佔地比較小跟比較高,尤其原來店面的部份,面積都會變得很小,這時候堅持要換店面的,可能不是想像中的那個店面,這部份也要考慮進去才是。還有自建、委建、合建等的不同,早期真的都合建,現在很多是真合建假都更(為了拿容積獎勵),這些也都是要理解的部份。
第二部份是案例,這裡就發現水很深啊,比如一般店面就是選店面,因為價值的關係,結果有樓上的就去選店面,因為法律沒有明確說一定要價值一樣,而且樓上的就打定主意選到了依找補金額再買就好了。又或者是找補金額沒寫明確,以為是50萬的結果要多付150萬。再來就是合建不走權利變換,所以可以談出很多特別的條件,比如有案例中提到建商要多給他500萬這件事,後來因為沒寫在合約裡建商就不給,就對簿公堂,但這也說明了,如果自己不會談條件,就拿不到這種暗盤交易,怪不得都更就越來越難談了啊。還有合約中,很多針對地主方違約有條文,但是對於建商違約的條文卻很少,只有針對沒蓋完之類才有違約,這種也對於地主方很不利啊。所以看了很多案例,會發現都更真的很不容易,而且很多人都是談了很多暗盤啊。
第三部份是條文,作者針對一些常見的條文提出建議,有些明定之後在未來爭議產生時才會有憑有據。比如由乙方擔任實施者及起造人這句,就有可能乙方自己成立一個一案公司來做這個案,這樣對地主方就很沒有保證了。又或是很多建商的保證金其實會寫本票,但是這裡特別說明本票的功用反而沒那麼大,因為本票只有三年效期,可是房子可能一蓋就超過三年,反而本票沒效,再來就是如果有效要去聲請強制執行,會蓋不下去的建商都是沒財產可執行的,效用也不大,所以作者就認為一定要現金或即期支票才行。
看完書的感覺就是,很多時候還是要交給專業的來,尤其是這種合約的事,房子又可能是上千萬的資產,花點小錢找專業的律師把關,比事後出事打官司會好很多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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