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薦度:6/10
在<贖罪鳴奏曲>中表現出色的渡瀨,這本書算是他的前傳故事,本來以為他一直是非常優秀的人,但是他在年輕時卻犯下了大錯,他一輩子都抱著不要再犯錯的信念當警察,所以才變得這麼出色的。
故事是從渡瀨還是一個年輕警察的時候說起,他跟著破案率最高的警察鳴海一起搭檔。在一起房仲夫妻被殺事件中,他們鎖定了明大這個兇手,但是明大卻堅持沒有犯案。兩人用了不合理的偵詢方式,加上突然出現的帶血衣物的證物,所以明大很快就被定罪了,而且是死刑,他在獄中自殺了。過了23年後,渡瀨成為了班長,他在追查另一起入室強盜殺人案中,發現了類似的手法,在抓到真兇迫水之後,他詢問了迫水之前的案件是不是他做的,沒想到迫水承認了。渡瀨想要把真相說出來,但是從警察、檢察到法官體系卻開始了大反彈.....
死刑這件事是爭議最大的,這本書剛好做了兩個極端,明大只殺了一個人(後來證明被冤枉),只是因為找到不好的國選律師,所以竟然是被判了死刑。而真兇迫水,殺了四個人還包含五歲的幼童,因為找了好的律師,在法庭上很有悔意,所以反而是無期徒刑,而且關了23年就出來了。
如果以明大的案件來說,就會說不應該有死刑,這樣冤獄才能有平反的機會。但是以迫水的案件來說,書上提到日本不成文的規定似乎是殺了超過四個人才會死刑,這跟台灣之前在傳說殺了兩個人不會有死刑如出一轍,那這樣對受害者又公平嗎?書上還特別提到,因為二戰之後冤獄很多,所以出現了很多伸張加害者人權的團體,結果是受害者不能看到宣判,不能跟加害者接觸,完全沒有人管被害者家屬的人權,這時候死刑是不是反而又變得合理了呢?
雖然這次還是有翻轉,但是我個人覺得裡面很多地方都太沉重了,比如優秀的法官覺得對不起自己所以辭職了,但是無良的人卻可以在位子上坐的好好的。每一個人工作都一定會受到身體、心情影響,或多或少都會有失誤,但是如果在組織的壓力加上自己的失誤下造成了冤案,那執法人員還真的需要有自己每次決定都很重要的覺悟啊。
而渡瀨的成長讓我想到<贖罪奏鳴曲>裡的御子柴,如果我們用了極刑,的確是符合社會大眾,也符合被害者家屬的期望,但是如果他的本性真的是有機會教化,真的改變之後反而救了更多人,那是不是真的讓給他們一次機會呢?我們這應該是這本書帶給讀者思考的問題吧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